Thursday, December 07, 2006

電視轉駁手機不違法

摘自蘋果日報今日既報導:
"工 商 及 科 技 局 局 長 王 永 平 昨 日 書面 回 覆 立 法 會 質 詢 時 表 示 , 市 民 若 將 家 中 合 法 接 收 的 電 視 節 目 , 經 電 腦 配 件 轉 駁 至 3G 手 機 或 其 他 無 線 流 動 裝 置 , 作 私 人 觀 賞 用 途 , 而 過 程 中 沒 有 涉 及 複 製 有 關 節 目, 就 不 會 構 成 《 版 權 條 例 》 下 的 侵 權 行 為 , 政 府 沒 有 計 劃 修 例 , 限 制 有 關 行 為 "

我都好想知點樣先可以用我屋企既電腦做 live streaming 入手機或 PDA 睇呀!! 大多數都係先將節 digitalize 左先入 mobile device 架啦, 咁就已經涉及複製... 到底阿高科技局長有冇玩電腦架?

2 comments:

Frankie Chu said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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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by Chiu said...

Interesting. Thanks Tin.